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7月29日-2024年10月28日)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21,47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京津文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股,该次权益变动后,京津文化持有公司股份11,107,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5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京津文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28日,京津文化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京津文化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本次减持价格为10.0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预披露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
3.京津文化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京津文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