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涉及的5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5,795,000元减少至93,995,000元,股份总数将由95,795,000股减少至93,995,000股。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减资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7月5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99号新科技市场6号楼11层
联系人:苏春路
联系电话:0371-63575057
传真:0371-63926937
邮编:450003
电子邮件:zhengquan@cocyber.com.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以上公告已于2024年5月21日由《中国证券报》官方发布通知债权人,本次仅为补登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