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82,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下属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光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3,267.50万元。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就编号为2024年青人保字018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了《补充合同》。根据补充合同,公司对江西光电向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由13,267.50万元增加至17,690.00万元。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
3、债务人: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7,69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其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8,694.7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6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2024年青人保字018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