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10月2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AI 教育产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各方基于互惠互利和相互促进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和发展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目前该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何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AI 教育产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各方基于互惠互利和相互促进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和发展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目前该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合作事项的实施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自查说明;
2、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