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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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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延文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湉侃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延文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湉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延文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湉侃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5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签署《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或“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大唐集团于协议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生产、基建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煤炭供应,技术改造、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基建工程总承包,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替代发电,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科技项目研发,信息化系统开发,物业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本公司于协议有效期内向大唐集团及子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煤炭供应及煤炭运输,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替代发电,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水、电、汽供应)。框架协议项下之大唐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产、基建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煤炭供应,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认为,上述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与大唐集团签署了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大唐集团于协议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生产、基建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煤炭供应,技术改造、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基建工程总承包,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替代发电,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科技项目研发,信息化系统开发,物业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本公司于协议有效期内向大唐集团及子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煤炭供应及煤炭运输,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替代发电,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水、电、汽供应)。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田丹先生、马继宪先生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框架协议项下之大唐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产、基建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煤炭供应,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大唐集团将就该等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交易及协议条款是公平合理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符合本公司的商业利益。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下述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均为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定义下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

  1.大唐集团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公司向大唐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四)2025年-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下述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均为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定义下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

  1.大唐集团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公司向大唐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大唐集团成立于2003年4月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亿元;主要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集团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共持有本公司约53.09%的已发行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唐集团为本公司关联人,故公司与大唐集团签署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履约能力分析

  大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对框架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协议日期:2024年10月29日

  (2)协议各方:本公司、大唐集团

  (3)协议标的:

  大唐集团于协议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生产、基建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煤炭供应,技术改造、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基建工程总承包,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替代发电,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科技项目研发,信息化系统开发,物业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

  本公司于协议有效期内向大唐集团及子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煤炭供应及煤炭运输,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替代发电,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水、电、汽供应)。

  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协议期内可不时就上述事项订立具体合同,该等具体合同须受《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之条款所约束。

  (4)交易原则:

  (a)双方同意,对于对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条件及/或应支付价格次于对方的条件及/或高于应支付对方的价格,或与其相同时,应优先购买或使用对方的产品和服务。

  (b)双方同意,除上述(a)条约定外,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各自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或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如果独立第三方能按照本协议下优于对方的条件及/或价格,提供产品和服务,则一方有权委托该独立第三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c)如果一方不能满足另一方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或由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更为优惠,则该方有权向独立第三方取得产品和服务。

  (d)在满足对方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前,任何一方不得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该类产品和服务,除非独立第三方提出的价格和条件比对方的更佳。但是,如果对方愿意支付不低于独立第三方提出的价格和/或条件时,另一方须优先满足对方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e)各方将会每年提前向另一方提供在下一年所需的产品和服务的估算。

  (f)预期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不时及按需要而与大唐集团的其他子公司订立个别的供应或服务协议。公司保留因需要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而对协议作出更改的权利。

  (5)结算及付款:按照具体产品和服务合同的规定支付有关价款和服务费用。

  (6)协议期限:框架协议项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框架协议项下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定价政策

  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技术改造、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基建工程总承包、科技项目研发、信息化系统开发、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业务通过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程序或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确定服务商,相关关联企业在技术能力、价格、商务综合评分第一的情况下方可中标,交易价格为中标价格。

  (2)本公司委托大唐集团进行集中采购的生产、基建物资价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大唐集团在集中采购工作中承担的相关服务,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不超过采购金额的6%。设备成套服务价格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和相关物资成套服务取费标准计算。该服务费经协议双方公平磋商并经考虑其他独立合作服务供应商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后确定。大唐集团收取的相关管理服务费将不高于向独立第三方或大唐集团其他公司提供相同服务的费用。在具体采购合同签订后,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将就管理服务费用进行核定,确保其管理服务费率不高于框架协议规定的管理费率。

  (3)煤炭供应及煤炭运输价格在考虑执行煤炭市场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公平原则磋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及现行市场条件制定,并同时考虑以下有关因素:煤炭采购成本、煤炭运输成本、市场变化趋势、政策变化情况、历史交易价格及潜在价格波动等;公司燃料管理部门负责收集煤炭市场价格及煤炭运输市场价格,参考最近三年的市场变化趋势,作为定价参考之依据;根据燃料公司采购成本、发电企业的煤炭消耗需求及环渤海价格变动趋势与国际价格变动趋势确定燃料公司销售价格,并与发电企业进行磋商谈判,同时考虑航运公司煤炭运输成本、相关企业煤炭运输需求、历史交易价格及潜在价格波动状态等因素;通过发电企业、煤矿企业、航运公司和燃料公司分别磋商谈判,确定中长期协议电购销煤价格、煤炭运输价格,或通过市场煤采购竞价平台形成市场煤价格。

  (4)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的价格在参考市场价的基础上,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同时考虑以下有关因素:火电、水电及风电机组服务项目的差异;发电企业的机组容量及所在地区的差异。公司专业部门收集的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的市场价格,交易价格不超过独立第三方或大唐集团其他公司提供相同服务的价格。

  (5)替代发电价格在考虑替代电量市场交易价格和具有边际收益的前提下,由协议双方根据公平客观、利益共享原则进行磋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及现行市场条件制定交易价格。

  (6)电量(包括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价格由协议双方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允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市场电量交易价格或代理服务费用。

  (7)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费采取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格;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水、电、汽供应费在各发电企业提供水、电、汽的成本价格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允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与大唐集团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可以确保公司获得可靠及有保证的煤炭、物资和服务等综合产品和服务,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签署框架协议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5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提名蒋建华先生担任大唐国际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即2025年6月28日)。(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2.同意徐光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卸任之日为新任董事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徐光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徐光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3.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部分区域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公司部分子公司增资6.15亿元(人民币,下同)。

  四、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98.11%股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保定顺平350MW光伏发电等2个新能源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投资建设保定顺平350MW光伏项目、大唐漳州漳浦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等2个新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1.91亿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2027年度〈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2票

  1.同意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2027年度《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同意在框架协议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和定价原则下,针对每项具体交易,由相关具体交易主体签署单项具体交易合同。

  3.同意框架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产品和服务互供范围,及各类交易的预计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4.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关联董事田丹先生、马继宪先生已就该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5.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1项及第6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适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蒋建华先生简历

  蒋建华先生,男,53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巡视组副组长。现任大唐国际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除上述简历所述的任职关系外,蒋建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目前,蒋建华先生未持有大唐国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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