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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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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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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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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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研股份在2024年9月10日获得了IATF 16949:2016认证,此认证是国际汽车工作组(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IATF)发布的一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旨在为汽车行业提供一套全面的质量管理要求。IATF 16949:2016 基于ISO 9001:2015的结构和要求,并增加了针对汽车行业的特定需求和工具,强调持续改进、缺陷预防以及减少供应链中的变异和浪费。
公司的DCS自动化控制系统已于2024年9月初正式启用,实现对各生产线使用过程的全面监控和控制,有助于提升生产效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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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怀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明卓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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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谢怀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明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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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怀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明卓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研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鉴于目前业务发展情况,公司综合考虑了产业集聚效应及细分行业人才分布,经公司深入考察,深圳以其强大的高分子材料产业集群、丰富的人才储备及政府的积极政策支持,成为公司拓展PEEK行业的理想之地。深圳的城市优势,包括创新氛围浓厚、市场需求广阔及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司计划利用这些优势,加强与深圳当地企业及研究机构的合作,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研复材(深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研复材(深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本次对外投资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公司未能获得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通过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业务发展情况,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了产业集聚效应及细分行业人才分布,经公司深入考察,深圳以其强大的高分子材料产业集群、丰富的人才储备及政府的积极政策支持,成为公司拓展PEEK行业的理想之地。深圳的城市优势,包括创新氛围浓厚、市场需求广阔及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司计划利用这些优势,加强与深圳当地企业及研究机构的合作,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研复材(深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研”,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为准)。
(二)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深圳中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法定代表人:毕鑫
公司对该新设立公司的持股比例100%。
四、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立于公司现有技术及产品基础上,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布局。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全资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