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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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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系公司回购专户,不纳入上表列示。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48,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2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海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海林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海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海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海林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海林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66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经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审议,监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各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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