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经本公司自查及向主要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稳步有序进行门店调改,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整等事项。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和网站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