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材料”),
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鹏富”),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杭州新材料担保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高能鹏富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4年10月28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杭州新材料提供担保余额为20,561.71万元,为高能鹏富提供担保余额为59,645万元,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85,64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04,8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0.3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96,78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9.4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材料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至2024年12月7日,公司拟为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在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止的期间内与杭州新材料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债权本金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杭州新材料其他股东未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能鹏富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5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其中一般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一般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500万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贴现/保贴、应收账款保理、对公客户账户透支、国内信用证、银行保函、区块链应收款保兑/转让、资产池(票据池)项下融资授信等业务,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包含在2022年6月22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自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的5,500万元主债权最高余额范围内;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18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788,0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14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98,000万元);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40,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4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杭州新材料、高能鹏富、靖远高能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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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28WBBL4X
法定代表人:罗亚平
注册资本:15,155.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湖塘路1号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新材料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罗亚平持有其43.97%的股权,自然人杨志辉持有其5.03%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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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名称: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5914948739
法定代表人:杨文明
注册资本:3,807.5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4月9日
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高能鹏富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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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靖远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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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杭州新材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保证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二)高能鹏富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10,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靖远高能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靖远高能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截至2024年10月29日,上述靖远高能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已于2022年6月22日签订,本次综合授信协议尚未签订;其他综合授信及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4年9月30日,杭州新材料、高能鹏富、靖远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55%、63.27%、64.84%,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杭州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杭州新材料其他股东为自然人,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5,926,770票,反对7,615,238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16,454.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5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10,996.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96%;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04,8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0.3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96,78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9.44%;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