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10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10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