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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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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截止2024年9月30日,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627,8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周孝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周孝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在柬埔寨投资成立合资公司。

  ●本次投资行为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此外,因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公司设立与运营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海外市场的业务拓展,实现多元化发展,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元(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天元(香港)公司”)计划与Hongkong Vesta Holdings Co., Limited(以下简称“合资方”)共同在柬埔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总额1,600.00万美元,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元(香港)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6.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投资总额的51%;合资方以自有资金出资784.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投资总额的49%。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其他印刷品;纸类、塑胶类包装材料、产业园租赁及管理。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此次使用自有资金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相关磋商、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备案等手续。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英文名称:Hongkong Vesta Holdings Co., Limited

  2、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证号码:77228140-000-10-24-6

  4、执行董事:韦典

  5、注册资本:10,000.00元港币

  6、注册地址:FLAT/RM A 12/F ZJ 300 300 LOCKHART RD WAN CHAI HONG KONG

  7、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等

  8、注册日期:2024年10月24日

  9、实际控制人:韦典

  10、股权结构

  ■

  注:合资方后续将根据业务情况增加注册资本。

  11、财务状况:Hongkong Vesta Holdings Co., Limited尚未实际生产经营。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ongkong Vesta Holdings Co., Limited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元实业(柬埔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柬埔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柬埔寨茶胶省(具体以注册登记为准)

  3、认缴出资总额:1600.00万美元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其他印刷品;纸类、塑胶类包装材料、产业园租赁及管理。(具体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

  6、股权结构

  ■

  上述工商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部分主要内容及签署情况

  (一)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元(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Hongkong Vesta Holdings Co., Limited

  1、拟合资公司信息

  (1)公司名称:天元实业(柬埔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柬埔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下文称“合资公司”或“目标公司”)

  (2)公司住所:柬埔寨柬埔寨茶胶省(具体以注册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1,600.00万美元

  (4)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其他印刷品;纸类、塑胶类包装材料、产业园租赁及管理。(具体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

  2、注册资金及持股比例

  注册资金根据项目情况投入总额确定为1600万元美元,股权占比如下:

  ■

  3、实缴出资约定

  双方协商确认,根据合资公司项目建设需要,逐步完成实缴出资。实缴出资将按照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各方所实缴出资仅限于合资公司开展正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或抽逃出资,否则,违约方将按照所挪用或抽逃出资部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合资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各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力、承担对应义务、股东大会权限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2)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天元(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乙方(Hongkong Vesta Holdings Co., Limited)股东提名并经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合资公司的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以上两名管理层人员由执行董事任命。

  5、合资公司的财务管理

  (1)公司财务事项由甲方控股母公司按集团财务规范管理,由甲方派出财务负责人;

  (2)涉柬埔寨的财务事项由合资公司根据公司业务情况聘请当地财务人员完成。财务同时对股东及经理负责;

  (3)公司资金账户由甲方控股母公司按集团财务规范统筹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各项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合资公司的支出需先经过双方审批确认。

  6、合股公司股东退出机制

  (1)当目标公司存续期间,累计亏损金额超出注册资金20%时,可由双方协商是否再继续经营。

  (2)合作期间,如有一方选择退出需转让股权,另一方有以净资产额优先受让权。

  7、特别约定

  (1)各方均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方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他方提起诉讼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及其他款项的,除向新设公司补足款项外,还应向其他股东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向新设公司出资后,非经法定或本协议约定情形,不得抽逃出资;

  (4)非经公司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活动或从事任何业务,不得将出资份额或出资证明书对外进行抵押、融资等行为。公司设立后其所持有的股权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设定质权;

  (5)合作经营期内,各方不得擅自以合作项目名义私自对外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否则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公司或股东均有权向其追偿;

  (6)合作经营期间,各方不得擅自以合作名义将新设公司所有的任何有形以及无形资产授权他人使用;

  (7)合作期间,任意方均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款项,任意方本条约定,对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其对应法律责任。

  (二)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审议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签署。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合资方合作,旨在于减少投资风险并整合双方资源。合资方的股东和运营团队在柬埔寨的相关投资经验和资源,能为合资公司的运营提供支持。

  本次对外投资并设立的合资公司主要目的是拓展海外市场,实现多元化发展。合资公司初期以包装耗材为核心,拟在当地租赁土地建设工厂,生产包装耗材以满足当地市场需求,提高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考虑到海外业务拓展存在风险,本次投资事项公司将采取逐步扩展的策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业务结构和规模,以有效控制风险。

  合资公司的成立将有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后续,随着业务的逐步扩展,公司将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对业务结构和规模进行适时调整,以实现多元化发展。未来,公司将依托合资公司稳步推进国际市场拓展,为自身发展创造更多机遇与可能。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过商务、发改、外汇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及柬埔寨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因此能否顺利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柬埔寨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合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设立的境外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考虑到项目实施周期,预计该投资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风险。长期而言,此次对外投资有助于执行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的长期经营业绩和市场稳定性将产生积极影响。我们将通过这一投资,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并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价值。

  六、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而开展的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2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2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07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0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11月08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

  联系人:刘江来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1,132.44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相关情况的说明

  1、应收款项的减值及核销相关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提信用减值损失386.45万元(转回以“-”表示),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235.53万元,转回17.3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172.1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11.29万元,转回15.2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应收账款核销金额121.76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金额95.60万元,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存货的减值及转销相关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579.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22.52万元。

  3、长期资产的减值及转销相关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6.42万元,核销金额6.4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32.44万元,核销及转销总额446.3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相应减少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4.2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正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而开展的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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