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光辉会计机构负责人:任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姜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光辉会计机构负责人:任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光辉会计机构负责人:任民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39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从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孙庆君董事、王秀江董事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莫晓峰监事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光辉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选举的董事、监事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行、刘梅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43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详见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斌
(2)联系电话:010-56325888
(3)传真号码:010-56325006
(4)电子邮箱:htgc_bgs@china-ceco.com
(5)邮政编码:101111
(6)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141号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42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2023年度审计提供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了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事前沟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表示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涉五洋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浙江高院二审判决大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在涉金正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涉及个人投资者的诉讼山东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及机构投资者的判决大信无须承担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0余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晶晶,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冯发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 2024年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16万元(含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审计范围包括各分子公司。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各级别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8万元,系因审计范围新增了今年新并入的子公司航天氢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天运已经连续5年(2019年度-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天运和大信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和配合工作。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共计人民币116万元(含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差旅费),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各分子公司。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41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共计人民币116万元(含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差旅费),审计范围包括各分子公司。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林松: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财务部副部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高级专务,航天深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特级专务,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林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4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姜从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姜从斌先生、何国胜先生、孙庆君先生、郭先鹏先生、张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姜从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杨鹃女士、张文亮先生、郭先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杨鹃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曹俊雅女士、杨鹃女士、何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曹俊雅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张文亮先生、曹俊雅女士、张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张文亮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庆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玉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丁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光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甘晓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佳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石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高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光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共计人民币116万元(含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差旅费),审计范围包括各分子公司。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姜从斌: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运载火箭研究院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三室副主任、系统工程部主任、系统工程部总经理,北京航天万源煤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北京航天长征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姜从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何国胜: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二室副主任、二室主任、副所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副部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部长,航天新长征大道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何国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孙庆君: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万源煤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氢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航天氢能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孙庆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4.郭先鹏: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航天地面设备总公司汽车处主任科员,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民品部主任科员,民品局副处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民品项目处处长、经营部民品项目处处长、经营投资部副部长,香港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郭先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张彦军: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所长助理兼市场发展部部长。现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副所长,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正合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航天国华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氢能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朱玉营: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系统工程部工艺室副主任,北京航天万源煤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艺管道室副主任、主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艺管道室副主任、主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艺管道室主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玉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7.杨鹃: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会计学专业教授,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新纽科技有限公司(NewLink Technology Inc.)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弘兆通科技有限公司顾问,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曹俊雅: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工程系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工程系教授、系主任。
截至目前,曹俊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9.张文亮: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大学博士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文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0.丁建平: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设计员、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艺管道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丁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1.王光辉: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长征科技信息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投资管理处处长、经营投资部资本运作处处长兼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监事、航天睿特碳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产业发展部资本运作处处长兼航天长征睿特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HK01185)副总裁、执行董事兼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光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2.甘晓雁: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特种装备事业部主任助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室主任、采购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采购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北京航天长征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甘晓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3.王佳佳: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土建室副主任、质量安全部部长、兰州分公司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现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王佳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4.石剑: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艺管道室主任助理、工艺管道室副主任、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管理部部长。现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石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5.徐斌: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共党员,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现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徐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