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1: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进一步提升经营水平,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保障生产进度,高质高效推进产品交付。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2,968.26万元,同比增长22.18%,毛利同比增加4,291.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4,123.76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远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军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向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远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军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向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远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军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向东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4-04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149,069,126.9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115,325,097.18元,未分配利润4,191,669,732.27元。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精神,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7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10,629,3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44,057.0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37%。
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4-04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183.34 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35,481.21万元。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黎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招投标结果定价。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共计18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加29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作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共计18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加29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4-04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9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远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7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10,629,3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44,057.0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3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共计18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加2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公司安排,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在通知中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4-04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9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万旭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对该报告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8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加2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