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吕新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理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吕新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理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吕新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理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2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世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3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永22转债”可转债募投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3月。上述延期事项不涉及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75,266.9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33.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2]6194号《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231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永22转债”可转债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振冠项目”);拟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振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同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变更。
江西振冠已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永22转债”项目变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因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76,302.47万元变更为77,212.71 万元,主要系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致。
截至 2024年9月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 2024年9月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为250,000,000.00元。
截至 2024年9月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0,555,877.56元。
截止2024年9月30日,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充分可行性论证,实际建设进度受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客户需求,以及供应商交付速度、设备安装调试等外部因素不同程度影响。目前“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完成建设、安装,部分开始试生产,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
3、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设备调试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是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未来资金投入的规划及募投项目产生的实际效果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调整有助于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胶带类产品产量、销量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OPP膜和热熔胶产量、销量计量单位为万千克。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胶带类产品销售单价计量单位为元/平方米;OPP膜和热熔胶销售单价计量单位为元/千克。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注:其他橡胶采购价格同比大幅上升主要系市场变化所致。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