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衍生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增加1.55亿元,主要是深科技香港金融衍生品期末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2、开发支出比上年末减少0.38亿元,主要是开发支出本期资本化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加4.83亿元,主要是本期预付的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4、衍生金融负债比上年末增加1.28亿元,主要是深科技东莞、深科技苏州尚未到期的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5、预收款项比上年末增加0.37亿元,主要是预收客户的租金收入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减少12.92亿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还款所致;
7、长期借款比上年末增加4.99亿元,主要是本期内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7亿元,主要是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0.71亿元,主要是本期退回产业发展补助0.63亿元所致;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0.61亿元,主要是本期内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0.14亿元,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坏账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1.27亿元,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4.23亿元,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8.57亿元,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的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报告期获得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情况
(1)2024年7月8日,本公司以信用方式获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值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从2024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
(2)2024年7月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科技沛顿以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获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值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从2024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
(3)2024年7月1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以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获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值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从2024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
(4)2024年7月2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科技成都以方式获得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等值95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5)2024年9月9日,本公司以信用方式获得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值395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二)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存款业务
■
贷款业务
■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韩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尚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秧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法定代表人:韩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尚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秧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3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2024-03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9月30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刘汉清先生、刘燕武先生、董大伟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37)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38)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3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3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3年末,大信拥有合伙人160名、注册会计师971名、从业人员总数4,00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名。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2023年度大信为204家上市公司(含H股)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与深科技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龚荣华,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科技、大宏立、南京熊猫、振华科技、华大九天。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士民,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资产评估师职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深科技审计报告,作为签字会计师负责H股上市公司长安民生物流审计并签署长安民生物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刘斌,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振华风光、天顺股份、重庆港、深科技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2024 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38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11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城C座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提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4-034)。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邮政编码:518035
(3)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传 真:0755-83275075
(5)联 系 人:钟 彦 刘玉婷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1
2、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意见: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