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调整系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并购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公司51%股权、新益港(连云港)码头公司100%股权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公司负责人:杨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4-042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行了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整,发行利率为2.50%,兑付日为2024年10月26日。以上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兑付了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506,164,383.56元。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4-03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已于2024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制度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已于2024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1)。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将于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一13日(星期三)8:30一17:00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9262 0518-82389279 传真号码:0518-82389251
联系人:韦德鑫 雷彤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层
邮政编码:222042
(二)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4-04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超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规范化原则,为充分保障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经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相关审计约定。经市场化比选,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经财政部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出资额2,100万元,首席合伙人胡柏和。实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执行合伙人负责制。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金融相关业务审计、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等特许资质,为国内规模较大、资质健全的综合型事务所之一。是DFK international 会计师联合组织的正式成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第22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况及可能存在承担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1-2023.12)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1-2023.12)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6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宋连勇,注册会计师。200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华,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1996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注册会计师。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除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华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2022]29号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外,其他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测算,拟支付财报审计费用6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6万元。审计费用合计92万元,较上一年度下降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7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
2024年4月19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规范化原则,为充分保障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经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相关审计约定。
经市场化比选,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9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规范化原则,为充分保障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同意公司根据《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工作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尽快完成变更选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
2024年10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变更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认真审查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监管机构处罚情况、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了解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拟为公司审计工作组建的团队情况,一致认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连续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4-03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查并表决通过,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