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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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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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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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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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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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楼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园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杭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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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楼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园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杭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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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楼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园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杭燕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已实际为安吉热威提供担保余额为2119.81万元(均为票据池业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在杭州银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其中为安吉热威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安吉热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19.81万元(均为票据池业务担保),已审议安吉热威预计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不包括票据池业务担保额度),已签署授信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已审议但尚未签署授信的剩余担保额度为72,000万元(不包括票据池业务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9280219X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14年3月6日
6、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吉经济开发城北工业区
8、经营范围:热能与动力设备、电热器具、燃气器具、燃油器具、太阳能器具、暖通设备、空调、蓄热与蓄冷设备、电热管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管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制造、销售;电热元件、辐射盘、家用电器、电子电器元件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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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
3、债务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额度:5,500万元
6、保证范围:
(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债权人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①支付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
②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含复息);
③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参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及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被担保人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19,659.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6%。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