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沈培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喜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一帆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沈培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喜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一帆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微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培良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51%股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所需,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城西支行分别申请增加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与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完成金源装备51%的股权交割手续后,拟以公司所持金源装备51%股权质押,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培良先生及其配偶彭水平女士拟为公司上述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根据银行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以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所需向银行增加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以收购完成后所持的金源装备51%股权为上述申请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其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培良、沈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2点4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微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亚军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所需,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城西支行分别申请增加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与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完成金源装备51%的股权交割手续后,公司拟以所持金源装备51%股权质押,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培良先生及其配偶彭水平女士拟为公司上述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根据银行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以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增加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以收购完成后所持的金源装备51%股权为上述申请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达股份”)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正常开展,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培良、沈望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本次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因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51%股权,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城西支行分别申请增加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与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完成金源装备51%的股权交割手续后,拟以公司所持金源装备51%股权质押,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安排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培良先生及其配偶彭水平女士拟为公司上述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根据银行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以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2、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沈培良先生,住所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水平女士,住所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为沈培良之配偶,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经查询,沈培良先生和彭水平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无需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相关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28,000万元(不含本次)。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本次新增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授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所需,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公司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公司拟以收购完成后所持的金源装备51%股权为上述事项提供质押担保为正常申请授信所需,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无重大影响。
关联方沈培良先生及其配偶彭水平女士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永达股份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所需向银行增加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以收购完成后所持的金源装备51%股权为上述申请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其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增加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以收购完成后所持的金源装备51%股权为上述申请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沈培良、沈望应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增加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以收购完成后所持的金源装备51%股权为上述申请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增加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人对永达股份本次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2点4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5%的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9:30-17:30。
3、登记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沈熙
3、联系电话:0731-58617999
4、地址: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
5、邮箱:service@xtydjx.com
六、备查文件
1、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9”,投票简称为“永达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引,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
■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