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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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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82,401.39元,主要为本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40.9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16,000.00万元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6,0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92.92万元,主要系期初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4)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5,726.39万元,主要系第三方合作产品报告期末未收回款项所致;

  (5)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35.17万元,主要系本期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及工程款所致;

  (6)存货较期初降低32.76%,主要系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车间技改暂停生产,本期销售期初备货所致;

  (7)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43.14%,主要系报告期末采购及计提的应付推广服务费增加所致;

  (8)合同负债较期初降低46.83%,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货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97.86%,主要系本期未交增值税及应交所得税款增加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降低46.88%,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待转销项税额随之减少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54.58万元,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形成所致;

  (12)专项储备较期初增长72.67%,主要系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按照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13)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降低38.66%,主要系第三方合作产品收入较同期下降,营业成本投入减少所致;

  (1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7.13%,主要系公司自营产品开展推广活动及营销团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1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623.35万元,主要系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27.3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增加,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41.57%,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日常经营活动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7.05%,主要系本期利润增长对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73.15万元,主要系年初受限货币资金本期解除受限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03.0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短期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上年同期支付Pier 88 Health Limited  20%的股权投资款项综合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2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8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2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7.22元/股(含)。截止2024年10月25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0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778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0,000,572.63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TAPI Healthcare Inc.拟对参股公司Pier 88 Health Limited进行定向减资。双方拟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协议约定,TAPI拟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总回购价格为6,491,178.08美元。

  3、公司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诉讼事项一审和二审均判决完毕,驳回原告四川三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大邑斯迪绿色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原告承担。2024年5月23日,原告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4年9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

  4、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元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女士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玲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女士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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