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卫、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及会计主管胡晓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在复杂的全球环境下保持经营韧性,依托独特的商业模式和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能力,积极开拓国内及国际市场,持续深耕生产生活领域广泛的物流场景,以高质量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物流需求,实现业务高质量增长;同时,强化精益经营与管理,深化推动网络融通和营运模式变革,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优化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组织活力,通过加大授权和增强激励,提高全员经营意识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收入增速提升和利润显著增长:
收入方面,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总件量达成32.29亿票,同比增长14.37%,营业收入达成724.51亿元,同比增长12.07%。其中:①公司持续夯实时效服务竞争力、拓展新兴产业客群和新业务场景,同时以更高性价比服务渗透至更多生产和消费领域的物流市场,助力做大业务规模,实现速运物流板块收入同比增长7.57%;②受益于国际海运运费上升且货量稳定,以及国际空运需求增加,公司国际货运及代理业务收入实现较高同比增长;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业务融通不断开拓供应链及国际市场,实现供应链及国际板块收入同比增长27.22%。
成本方面,公司围绕打造长期核心竞争力进行投入,同时始终坚持精益化资源规划与成本管控,持续优化营运模式,调优网络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业务增长与规模效益双提升的良性循环。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毛利额达成102.43亿元,同比增长32.30%;毛利率为14.14%,同比提升2.16个百分点。
费用方面,公司不断强化精益经营及管理,科技赋能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主要费用率保持平稳。
综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实现强劲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达成28.10亿元,同比增长34.59%,归母净利润率为3.88%,较上年同期提升0.65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达成25.95亿元,同比增长40.98%,扣非归母净利润率为3.58%,较上年同期提升0.73个百分点。
具体财务数据变动如下:
单位:千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推出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771,358 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58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43%,平均成交价为36.49元/股。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控股”)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号),泰森控股于2024年7月18日完成 2024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2024年7月22日,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DFI31号),泰森控股发行了2024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三)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进展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 提高综合竞争力,公司计划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2024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156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2024年9月12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核准和/或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推出特别分红方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大力支持,公司拟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对全体股东(即 A 股股东)实施一次性的特别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具体方案为:以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经初步测算,预计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总额约为 48.0 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股东获得感,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频次,对全体股东实施 2024 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为:以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经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中期分红总额约为19.2 亿元,约占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 40%。
以上分红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关于上述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千元
■
■
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卫 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 会计主管:胡晓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千元
■
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卫 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 会计主管:胡晓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总件量包含速运物流业务件量和顺丰国际快递件量(不含海外本土快递))
(1报告期内,“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 明德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2亿股完成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划回“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61,927,139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9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5058万份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10月27日届满,截至上述行权期届满,16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1.5058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由91.7933万份调整为80.2875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9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6名,实际参与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1.5058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由91.7933万份调整为80.2875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王欣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9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4名,实际参与监事4名。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李菊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