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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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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7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4-2026年度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4-2026年度责任保险,拟定保费30万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将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

  2.提案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或之前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场。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倩

  电  话:028-83332761

  传  真:028-83332761

  电子邮箱:zjxbjs@csce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2。

  2.投票简称:西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

  备注: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6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侍军凯先生、骆晓华先生、张海霞女士、廖中新先生、杨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志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章维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章维成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4-2026年度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4-2026年度责任保险,拟定保费30万元/年,费用按年度支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章维成先生简历

  章维成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1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工委书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区域总部总经理、企业文化部(党建工作部)主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章维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 06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4-2026年度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4-2026年度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保险责任限额:1亿元人民币

  (二)保险费用:30万元/年

  (三)投保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险范围

  1.被保险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海外)。公司过去、现在和未来可能产生(纳入)的子公司均列入被保险公司范围。

  2.被保险人

  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人员:

  (1)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已退休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被保险公司的其他人员;

  (3)影子董事/隐名董事;

  (4)外部机构董事;

  (5)被保险公司发布的任何上市文件或者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的事实上或预期的董事、监事、准董事、准监事。

  通过保单特别约定,将下列人员也扩展纳入被保险人范围:

  (1)全部雇员;

  (2)上述自然人的配偶、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遗嘱执行人;

  (3)公司聘用律师。

  (五)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方案基本能涵盖所有因不当行为(在履行其职务时任何事实上或被指控违反信托、错误、不作为、错误陈述、误导性陈述、诽谤或侵犯名誉权、违反已获充分授权的保证、过失、违反职责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赔偿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由于赔偿请求依法应赔偿的任何损害

  赔偿金、判决金额、和解金额,包括原告的法律开支,抗辩费用,法律代理费用,保释费用,危机处理费用,生活保障费用,起诉费用,公共关系费用,名誉保护费用,法律规定可以承保的加重损害赔偿、惩罚性及惩戒性赔偿等财务损失费用。

  二、申请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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