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第一节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6,032,517,913.42元,较期初增加55.57%,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1,153,545,698.45元,较期初减少40.18%,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净额1,390,082,004.03元,较期初减少37.41%,主要系本期收到参股公司分红款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1,944,509,862.78元,较期初增加44.31%,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1,433,649,871.88元,较期初减少30.80%,主要系本期增资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并纳入合并范围,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6、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77,305,211.89元,较期初减少84.06%,主要系本期增资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抵消导致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暨Maxeon可转债)减少;
7、报告期末,开发支出732,543,712.36元,较期初减少32.57%,主要系本期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8、报告期末,商誉3,017,876,595.68元,较期初增加116.38%,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9、报告期末,应付票据6,489,439,096.34元,较期初增加56.38%,主要系本期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预计负债217,631,147.16元,较期初增加188.54%,主要系本期新增子公司合并增加的预提产品质保金款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发生额22,582,277,516.85元,较同期减少53.59%,主要系本期光伏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因此营业收入减少;
1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发生额24,437,252,608.90元,较同期减少34.70%,主要系本期光伏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因此营业成本减少;
13、年初至报告期末,管理费用发生额1,040,805,345.52元,较同期增加37.02%,主要系本期新增子公司费用及中介机构费、折旧费用等增加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费用发生额538,995,175.48元,较同期减少71.84%,主要系本期研发消耗材料价格同比下降以及研发工艺升级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发生额899,786,870.72元,较同期增加39.77%,主要系汇兑损益影响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发生额-275,383,405.49元,较同期减少125.34%,主要系本期确认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发生额77,426,707.25元,较同期减少61.20%,主要系本期认购的可转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1,902,682,694.02元,较同期减少57.12%,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增加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额4,282,486,868.63元,较同期减少37.46%,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经营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4年以来,全球地缘扰动加剧,经济逆全球化凸显,加速产业链及供应链深度重构;海外主要经济体政策逐步转向宽松周期,国内一揽子政策释放积极信号,全球经济面临新变局,机会与挑战并存。各国能源结构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全球光伏终端装机保持继续上升态势,但增速放缓。光伏行业仍面临供需失衡、产品持续跌价的压力;8月底,产业链价格趋于稳定,行业持续磨底。面对严峻的行业环境,公司始终坚持“硅片全球市占率NO.1,综合实力全球NO.1”战略;坚守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坚持极致成本效率的经营底线,经营提质增效,锻长板补短板,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全球布局。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5.8亿元,同比下降53.6%;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25.6亿元,同比下降28.4%;净利润-64.8亿元,同比下降19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亿元,同比下降198.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98.8亿元,较期初增加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6.9亿元,较期初减少16.4%。
影响公司报告期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三季度行业仍处于供需失衡状态,虽8月底后价格趋稳,但主产业链各环节仍处于价格与成本倒挂水平。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单瓦成本行业领先,但受产品价格及存货影响,亏损总额加大。
2、新能源电池组件业务板块相对竞争力不足,在产业市场价格底部周期,进一步拖累经营业绩。
3、公司子公司Maxeon经营转型较慢,报告期内业绩及股价均大幅下跌,导致公司亏损加剧。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的新能源光伏产业由光伏材料业务板块和光伏电池及组件板块构成。
光伏材料业务板块
2024年前三季度,光伏N型产品加速迭代,预计2024年渗透率达73%,带动公司产品结构升级。但光伏晶体晶片整体供需结构性失衡,从全成本竞争转向现金流竞争。公司持续推进工业4.0、柔性制造,坚持技术创新,提升相对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单晶产能提升至190GW,光伏材料产品出货约94.86GW,同比增长11.4%,硅片市占率19.2%,居于行业第一。
1、技术创新与工艺进步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继续致力于制造方式、材料、工艺、运营等工作,加速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提质增效,积极应对产业市场周期波动,推动行业N型、大尺寸转型趋势。至报告期末,N型产品实现单台月产领先行业次优约505kg、公斤出片数领先行业次优约1片。
2、工业4.0制造方式升级
随着产品技术类型、规格以及客户基地数量增加,对公司生产柔性化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坚持推动工业4.0制造方式升级,与上下游客户协同建立柔性化合作模式,参与客户产品Design in,使产品具备高可追溯性,提升公司自身和客户的竞争力。
面对全行业现金成本竞争现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光伏晶体晶片技术创新工作和制造方式的优化;积极推动组织变革,降本增效,提升经营能力;加快推进全球化,建立起在海外壁垒市场实施在地化制造的相对竞争优势。
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板块
公司持续推动自主技术创新和Know-how工艺积累,围绕高功率、高效率、低成本的发展趋势,推动公司组件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组件4.0主流产品功率较竞手领先两档及以上,效率领先0.2%以上,并加快组件产品的知识产权库建设。截至2024年9月底,高效叠瓦组件产能24GW。电池业务围绕N型电池持续降低成本的目标,在工艺方法、工艺步骤缩短、去贵金属化等方面不断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审慎推进资本开支项目,积极推动先进产品技术路线的产业生态共建。
公司正积极重整业务经营策略和组织结构,提升各项经营能力,逐步改善经营业绩。
全球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审慎但坚定地推动全球化战略,积极评估、探索全球重点国家或区域的产业布局项目,持续开展项目筹划、合作伙伴沟通谈判和项目落地等工作。公司已与沙特阿拉伯公共投资基金(PIF)全资子公司RELC、Vision Industries达成合作,共同建立目前海外最大规模的晶体晶片工厂,加快推进公司全球本土化战略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Maxeon业绩大幅下跌。Maxeon公司主要目标市场欧洲及北美地区光伏组件终端价格快速下行,Maxeon公司经营转型较慢,北美3GW电池组件扩产项目进度迟于预期,Maxeon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Maxeon公司是TCL中环深度参与国际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支点,拥有专利(IBC电池-组件系列专利、Topcon电池工艺系列专利、叠瓦组件系列专利)、高端品牌与渠道等关键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已控股Maxeon,公司将积极推动其资本架构改善、业务变革、运营改善、资产盘活,通过全球范围内生产与渠道的相互促进和协同赋能,优化公司全球化布局(尤其是北美地区)。
当前光伏行业仍处于周期底部,公司积极推动组织变革、业务变革、管理优化等相关工作,并与上下游客户协同建立柔性化合作模式。展望四季度,全球光伏产业竞争博弈持续,面对产业深度调整期的剧烈波动,公司理性调整产销结构,平衡市场份额与经营质量的关系,在成本管控、极致运营、现金流改善上下苦功。全球新能源市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产能全球分布失衡,公司管理层相信本轮光伏制造产业的优胜弱汰有助于行业长期格局优化和盈利修复,有信心在产业周期底部建立起公司的长远竞争优势。
第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可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446,558份,到期未行权2,558,567份。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上述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截至目前,上述期权已注销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员工持股计划
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权益归属公告》,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安排的规定,鉴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关键业绩指标未达成,对应的标的股票14,391,980股(2022年度转增股本实施后股票总数为17,989,975股)的股票份额及其对应的分红等权益全部归属于公司享有,不再归属至持有人,由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权益均归属于公司。截止目前,股票尚未出售。
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6月30日,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股票额度授予日为2023年7月1日,并核算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以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授予至相关持有人名下。股票额度授予之后,分两个批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并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将权益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2024年7月1日,第一批次股票额度自授予日起已满12个月,截至目前相关股票额度权益已非交易过户至相关持有人。
(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作为新能源产业的创变者与引领者,TCL中环肩负全球能源变革的使命,践行以“成为受人尊敬的全球新能源科技企业”为愿景的“SMART”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竞争优势,为全球绿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公司始终秉持“为人类奉献蓝天和白云”的绿色生态理念,坚持“制造绿色”与“绿色制造”双轨驱动,全面推进公司绿色、低碳发展。截止到报告期末,旗下10家附属企业已获得“绿色工厂”认证,7家附属企业被评为“无废工厂”,子公司天津市环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获天津市滨海新区“低碳工厂”认定。
公司在打造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光伏产品的同时,积极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工作,配合参与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光伏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及标准建设,加入SEMI SCC &ECOPV合作联盟、China ESG Alliance及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等产业联盟,为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和实现价值链生态圈的碳中和贡献力量。公司以卓越的可持续发展表现获得资本市场ESG主流评级认可,首次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2024(中国版)》,并再度入选央视财经“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蝉联光伏行业第一。
(三)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基于自身的技术和先进制造优势,以及全球化发展需要,拟与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沙特阿拉伯公共投资基金PIF(简称“PIF”)的子公司 Renewable Energy Localization Company签署股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共同在沙特建设年产20GW光伏晶体晶片项目。该项目将充分发挥公司在新能源光伏领域长期积累的技术、智能制造和运营管理等优势,依托PIF的国家战略职能和政府资源,以及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及其股东方的区域资源、产业投资经验和本地化经验,在沙特建立技术领先的光伏产业链,打造中东地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绿色能源产业标杆,共同推动中东地区能源转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东项目投资签约暨与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合作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第五节 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战慧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战慧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77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其中变更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内容。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以及“应用指南汇编”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和应用指南汇编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数据资源暂行规定
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明确: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列示及披露要求。
2、应用指南汇编
应用指南汇编明确: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以及应用指南汇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应用指南汇编对保证类质保金费用的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但不会对可比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76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计提减值合计243,938.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企业合并增加219,022.75万元,主要系本期增资参股公司并取得控制权纳入合并范围,导致资产减值余额增加,但不影响当期利润。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坏账准备
①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获取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海外组合、电费组合、光伏组合、其他硅材料组合等,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其他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获取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减值
本公司每月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4)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单项资产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下:2024年1-9月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39,704.20万元。
2、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受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价格继续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对存货计提减值。
3、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本公司每月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2024年1-9月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48,086.83万元,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1,420.76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698.54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74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73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邮件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