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5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耿红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茂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304,417.85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第三季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2024年第三季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共计26,951,201.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1.51%(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的,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名瑞茂通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推荐,同意提名李金霞女士、王苗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01提名李金霞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提名王苗苗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9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已经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 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须回避表决。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申请自该议案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实业”)在2024年度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率,预计借款产生利息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关联借款主体对象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入借款主体对象范围。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
1、表格中借款人均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向郑州瑞茂通拆入资金使用费率为3.45%,可分期偿还,截至2024年10月27日应支付郑州瑞茂通资金使用费2,371,434.20元。公司向中瑞实业拆入资金使用费率为3.95%,可分期偿还,截至2024年10月27日应支付中瑞实业资金使用费2,185,666.67元。
(三)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根据公司2024-2025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借款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申请自该议案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中瑞实业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率,预计借款产生利息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关联借款主体对象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入借款主体对象范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信息
(1)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9609298G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6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南侧兴瑞产业园A-3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耿红梅
注册资本:38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瑞实业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万永兴先生。
(2)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83425020A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4层403号
法定代表人:耿红梅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矿产品(不含煤炭)、铁矿石、钢材、五金、建筑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河南中瑞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0%,实际控制人为万永兴先生。
2、关联方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郑州瑞茂通的资产总额为61,956,466,308.39元、负债总额为34,179,265,628.30元、资产负债率为55.17%,净资产为27,777,200,680.09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786,073,353.25元、净利润257,987,274.49元(以上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6月30日,郑州瑞茂通的资产总额为67,617,567,804.54元、负债总额为39,744,996,939.96元、资产负债率为58.78%,净资产为27,872,570,864.58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762,416,522.87元、净利润128,969,343.11元(以上数据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瑞实业的资产总额为52,749,935,505.81元、负债总额为37,238,515,001.55元、资产负债率为70.59%,净资产为15,511,420,504.26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176,235,801.67元、净利润292,408,949.02元(以上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瑞实业的资产总额为58,295,251,887.85元、负债总额为42,483,294,598.84元、资产负债率为72.88%,净资产为15,811,957,289.01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915,812,672.40元、净利润263,039,751.01元(以上数据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郑州瑞茂通持有上市公司51.0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瑞实业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申请自该议案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中瑞实业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率,预计借款产生利息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关联借款主体对象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入借款主体对象范围。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茂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304,417.85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第三季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2024年第三季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共计26,951,201.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1.51%(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同意提名李群立先生、胡磊先生、李富根先生、周永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1提名李群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提名胡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提名李富根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提名周永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同意提名章显明先生、谢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01提名章显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提名谢德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审议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紧紧围绕“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实施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瑞茂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304,417.85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第三季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2024年第三季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共计26,951,201.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1.51%(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中期分红,该事项已经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制定的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的,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的,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7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提名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群立先生、胡磊先生、李富根先生、周永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章显明先生、谢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每位候选人将以单独子议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名瑞茂通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李金霞女士、王苗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将以单独子议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于近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决定选举刘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三、其他说明事项
经审查,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群立先生简历:
李群立,男,1982年生,清华大学EMBA。2005年至2020年历任中瑞集团襄垣办事处经理、总裁助理兼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江苏晋和北京事业部总经理、瑞茂通副总经理、瑞茂通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瑞茂通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瑞茂通董事长。
胡磊先生简历:
胡磊,男,1992年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硕士。2016年至2024年历任瑞茂通国际煤炭事业部国际销售部总经理、瑞茂通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担任瑞茂通(国际)执行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瑞茂通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瑞茂通总经理。
李富根先生简历:
李富根,男,1981年生,清华大学硕士。2007年至2020年历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担任瑞茂通董事。
周永勇先生简历:
周永勇,男,1989年生,长安大学工商管理本科。2017年至2020年历任瑞茂通国际煤炭事业部华东公司副总经理、瑞茂通销售中心华东公司副总经理、瑞茂通销售中心华东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瑞茂通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担任瑞茂通董事。
章显明先生简历:
章显明,男,1959年2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0年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至1988年,在葛州坝水力发电厂先后任二江电厂运行主值班员、宣传干事、党委秘书、团委书记;1988年至2001年,在华能武汉阳逻发电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计划部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总经理助理;2001年至2005年,在华能沁北项目部任副总经理兼计划部主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厂长);2005年至2013年,先后在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公司(太仓电厂)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兼任苏州市电力企业协会副会长,当选为苏州市第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选为江苏省优秀企业家;2013年至2019年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工委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兼任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委,中国电力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力文学艺术理事会副主席;2017年至2019年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19年2月退休;2020年元月至2022年12月担任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电力专家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6月至今担任瑞茂通独立董事。
谢德明先生简历:
谢德明,男,1968年生,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2004年7月至今任教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2024年3月至今担任瑞茂通独立董事。
各位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金霞女士简历:
李金霞,女,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9年至2018年11月历任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至2023年12月担任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担任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苗苗女士简历:
王苗苗,女,1987年生,郑州大学硕士,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8年4月至2023年12月担任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监;2024年1月至今担任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监;2024年3月至今任瑞茂通监事。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68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决定选举刘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刘春燕女士简历:
刘春燕,女,1986年生,郑州大学本科。2010年至2017年历任瑞茂通行政助理、瑞茂通中国事业部办公室主任、易煤网客服部经理、瑞茂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7年3月至今担任人力资源部HRBP;2016年3月至今任瑞茂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
至2024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10-59715880。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胡先生
3、电话:010-56735855
4、传真:010-59715880
5、邮箱:ir@ccsoln.com
6、邮编:100052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71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牟瑞”),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烟台牟瑞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青农商烟台分行高保字(2024)年第058号,公司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持有烟台牟瑞49%的股权,烟台碧海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开发投资”)持有烟台牟瑞51%的股权,公司在1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烟台牟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烟台开发投资在1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烟台牟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NBY882U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路4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林业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253,535,252.26元;负债总额为736,614,384.91元;净资产为516,920,867.35元;营业收入为1,937,841,925.16元;净利润为18,177,581.04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023,647,732.43元;负债总额为494,139,941.76元;净资产为529,507,790.67元;营业收入为1,633,026,219.12元;净利润为12,586,923.32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烟台牟瑞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持有烟台牟瑞25%的股权;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 LTD. 持有烟台牟瑞24%的股权;烟台开发投资持有烟台牟瑞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烟台牟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担保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担保方式:
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主合同项下所有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决算期届至之日起三年。主合同中贷款还款方式采用分期偿还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最后一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权决算期提前届至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决算期提前届至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预测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4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82,042.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93%。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39,87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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