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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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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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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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