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2528号云谷金融城B01栋25-27层,邮政编码变更为:230041。除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投资者热线、传真、电子信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4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世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春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世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春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5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5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