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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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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76);

  2、2024年9月23日,公司与上海植生优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的战略布局和业务优势,共同致力于合成生物学技术,共同创制研发、推广应用新型RNA生物农药产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8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新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书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艳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新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书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艳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135,061,9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81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9,229,6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2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5,832,2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8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03,4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71,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5,832,2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898%。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新生先生、张庆先生、范朝辉先生、孙敬权先生、李媛媛女士、陈新安先生、许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李新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334,85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759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576,3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7%。

  1.02 选举张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304,73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73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546,25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59%。

  1.03 选举范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549,42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918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790,93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77%。

  1.04 选举孙敬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30,039,7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8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281,21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56%。

  1.05 选举李媛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304,71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73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546,23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56%。

  1.06 选举陈新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304,70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73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546,2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54%。

  1.07 选举许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304,71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73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546,23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56%。

  2.00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马建平先生、刘亚萍女士、沈哲先生、程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马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30,028,80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73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270,32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528%。

  2.02 选举沈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304,7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73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546,3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69%。

  2.03选举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444,70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4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686,2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64%。

  2.04 选举程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304,80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73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546,32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71%。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柯先生、晏大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李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685,91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01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927,42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30%。

  3.02 选举晏大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29,373,83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788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615,35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2%。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莫海洋、韩欣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16:00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李新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张庆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2024年10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庆、马建平、刘亚萍;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刘亚萍、程丽、陈新安;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沈哲、程丽、李媛媛;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丽、沈哲、范朝辉;

  第六届董事会ESG委员会:李新生、张庆、范朝辉、孙敬权、陈新安。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范朝辉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裁,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孙敬权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陈新安先生、高军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聘任沈书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吴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吴昊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

  电话:0516-88984525                传真:0516-88984525

  邮箱:wuhao@chinalimin.com

  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陶旭玮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陶旭玮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

  电话:0516-88984525                传真:0516-88984525

  邮箱:taoxuwei@chinalimin.com

  七、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决定聘任王卓君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八、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管理架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管理架构的公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李新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3月至1991年7月任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班长;1991年7月至1994年7月为人民解放军广州通讯指挥学院学员;1994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人民解放军某部排长、参谋、干事、指导员、股长;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新沂市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2004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44,737,6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2.19%。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子李新生、其女李媛媛)之一,与公司现任董事李媛媛是兄妹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河北工学院化学工程系石油炼制专业,200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职于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任职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职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51,5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朝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就读于河北轻化工学院。1990年7月至2003年4月任职于石家庄化工厂,历任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技术处处长、副厂长、厂长,2003年5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22年1月任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82,8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敬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5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任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7,519,6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新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利民化工厂质监科科长,1996年12月至2009年11月历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质监科科长、销售部业务科长、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利民化学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运营中心总监。持有公司股份1,049,2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军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河北威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04年8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威远生化国际部大区经理、国际中心部门经理、国际中心副总经理、国际中心总经理、威远生化总经理助理、威远生化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监、总监,2023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2024年6月至今兼任新河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书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生,大专学历。1988年7月至1999年4月任职于新沂农药厂财务科;1999年4月至2009年11月历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总监;2009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兼任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20年7月兼任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兼任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及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持有公司1,046,0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4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分析师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任职资格证书。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内蒙古鸿泰伟业煤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2月任中智瑞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任新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申办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23年2月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团委书记,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23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23-4A-1799)。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旭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11月出生,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专业、管理学学士,具有注册ESG高级分析师资格。2012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7年7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3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投资发展部,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8-2A-267),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卓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24年10月15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李柯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柯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李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 2009年4月至2020年7月,历任利民化工车间操作工、班长、设备员、技术中心项目组成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2020年8月至2023年6月,历任利民化学车间主任、物流部经理兼采购科科长;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任利民土壤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威远生化物流部部长兼采购科科长,2021年至今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22,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9月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 2024年1-9月各项资产减值损失42,100,587.01元,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18,014,627.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集团按照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主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产成品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系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差额。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复核了本集团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认为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集团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信用风险损失以账龄为基础,并考虑前瞻性信息,按以下会计估计政策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产生重大损失,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系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差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损失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2、深证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内部管理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集团化运营管理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管理架构的议案》,对公司内部管理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投资发展部调整为董事会办公室、投资发展部;其他部门不变。

  二、调整后部门职能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及与证券监管部门、中介机构、证券新闻媒体沟通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做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组织及筹备工作;构建并完善公司合规体系,防范运营风险;监督公司各中心及子公司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促进公司整体合规运营水平,提升公司形象和公司价值。

  2、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对内对外投资项目考察论证及战略规划管理。协助公司制定融资策略,与金融机构、投资者等沟通合作,筹集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参与公司的投资决策过程,提供投资方面的专业意见,确保投资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协助公司开展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活动,进行尽职调查、估值分析等工作。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002734                证券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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