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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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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因异度信息经营业绩不及预期,业绩承诺方须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83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业绩承诺方相关业绩补偿款,公司已于2020 年 7 月23 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2020 年 9 月 1 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本案正式立案,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公司已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对业绩承诺方名下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已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52民初291号和(2020)粤 52 执保 30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以及关于追加保全的(2021)粤 52 执保 21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由于部分资产的保全期限到期,公司已申请续封,并已收到法院出具的(2021)粤52执保49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已在本案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收到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52民初29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方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因不服前述裁定,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辖终61号,对上述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已于2023年5月15日正式开庭审理,2023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次案件(2020)粤52民初291号的民事判决书,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支持我方诉求,一审判决结果请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由于相关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已于2024年10月16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目前案件二审尚未判决,对于案件最终结果无法预测,本公司能否获得全额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法院判决生效执行结果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炳民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炳民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14日以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11票。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拟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由此拟增加新的经营范围,并结合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拟对《公司章程》规定中经营范围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和章程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202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并将相关经营范围表述统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调整和变更,鉴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增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规定中经营范围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项。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拟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由此拟增加新的经营范围,并结合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拟变更前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变更前:

  开发、设计、生产经营各式玩具、儿童用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出口业务;从事各式玩具,儿童用品的批发、零售;模具研发、模具、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研发、制造、销售:智能机器人。(不设店铺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一般项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二、修订《公司章程》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增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规定中经营范围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和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10 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于2024年10月2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须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4年11月8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5343    传真:0663-2348055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联系电话:0663-2348056;传真:0663-2348055

  4、联系人:马少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348”

  2、投票证券简称:“高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本次股东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表决。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14日以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森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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