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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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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5,746万元,较年初增长83.7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承兑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9,026万元,较年初增长49.21%,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在年末回款的特点,客户主要为运营商、银行等,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小;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1,447万元,较年初增长130.95%,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832万元,较年初下降84.00%,主要系本期收回到期存款利息所致;

  5、报告期末租赁负债余额为426万元,较年初下降30.47%,主要系本期支付租赁款项所致;

  6、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83万元,较年初增长101.38%,主要系子公司汇兑差异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增长313.88%,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18.57万元,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44.95%,主要系本期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规模同比增加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为0,主要系本期未处置资产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67.9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违约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980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货款同比减少所致;

  2、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77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固定资产款项同比减少所致;

  3、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289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现金股利同比增加4,203万元、上年同期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5,636万元共同所致;

  4、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8,461万元,主要系以上三项原因综合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万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利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卓义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万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利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卓义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4-3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东信和平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2)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孟红兵,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新春,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荣,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孟红兵、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新春、项目质量复核人吕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项目合伙人孟红兵、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新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荣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其中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本次审计收费系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收费标准而确定,审计费用与上期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4-3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龚楚瑶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5、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4-2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2024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和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与上期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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