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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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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58元/股的130%(即29.36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触发了“景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景20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景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景20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提前赎回“景20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2024年8月13日,“景20转债”已完成赎回并在上交所摘牌。累计共有1,777,467,000元“景20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78,715,683股,占“景20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9.22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景20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2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景旺”)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11.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赣州景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申请银团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景旺“信丰高多层电路板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赣州景旺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赣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1.50亿元、期限不超过96个月的中长期银团贷款,其中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作为银团牵头行,承贷份额不超过6亿元,中国银行赣州分行承贷份额不超过5.5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是代理行。赣州景旺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阳溪路与高新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土地及项目在建和建成后形成的相关房产作为本次申请银团贷款的抵押物。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拟为赣州景旺本次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赣州景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赣州景旺申请银团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赣州景旺在上述银行实际办理的银团贷款所形成的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等。具体情况以公司及赣州景旺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赣州景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赣州景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赣州景旺申请银团贷款事项充分考虑了其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为赣州景旺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在对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被担保人的财务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系为满足其项目建设的正常资金需要,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景旺电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景旺电子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4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 网上召开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至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kinw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二)网上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财务总监孙君磊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独立董事周国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至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kinw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恬

  电话:0755-83892180

  邮箱:stock@kinw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4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赣州景旺申请银团贷款事项充分考虑了其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为赣州景旺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在对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3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

  至2024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0日将填写后的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发送至邮箱stock@kinwong.com进行出席回复(会议现场查验所有登记材料原件)。

  (二) 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 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3:30至14:30,14:30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 登记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3、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4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赣州景旺申请银团贷款事项充分考虑了其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稳健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本次为赣州景旺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在对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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