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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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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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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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6,671,927股(含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回购股份),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5.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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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不低于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5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8,026,414.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4年6月25日。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3个月,至2024年9月25日。
截至2024年9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317,7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35%,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11,942,509.6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完成,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下限5亿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2、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周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彭国锋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李建浔女士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卓曙虹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同意的审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苏晓华女士、张龙清先生、郑伯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
公司与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灵咨询”)及相关方于2024年9月10日签署《关于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聚能”)33.6774%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6,666.67万元)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灵咨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合聚能16.8387%的股权,中合聚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9月30日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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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袁秋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妮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爱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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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袁秋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妮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爱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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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7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0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7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0日(星期日)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树人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0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