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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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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4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的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

  备注:“变动原因”中所提的“本报告期”所属期间均为“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6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未完全达标,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6.16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4,996,321股变更为2,984,434,721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2,984,434,721元。2024年10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 2024年10月,公司凤凰河二沟再生水厂项目投入运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倩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 月 24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4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公司)经营发展,同意向东营津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按60%的持股比例增资2,250万元,东营津膜公司另一股东上海迪禹科技有限公司按40%的持股比例增资1,500万元,合计增资3,7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营津膜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4,980万元变更为8,7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三坝水厂(一期)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邑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三坝水厂(一期)项目。本项目为供水项目,位于成都市大邑县,建设规模为15万吨/日,一期一阶段设备按7.5万吨/日建设,并建设相关配套管线。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2,491.27万元,建设期预计为2年,运营期不超过38年,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投资实施本项目可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积累运管经验,助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增厚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3)。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和贾飒飒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后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4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5,398万元(年内预计发生额21,253万元),业务类型包括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关联人物业、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和销售产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3)。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预估2024年还将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共人民币13,750.35万元(年内预计发生额约为8,983.85万元),主要包括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和销售产品。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贾飒飒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本次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3,750.35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增加预计金额8.16万元,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增加预计金额1,926.79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增加预计金额11,677.9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增加预计金额66.68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增加预计金额70.80万元。

  注2:允许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内按规定进行调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雄正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1号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及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研发、制造;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计量仪器、水处理剂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施工及安装;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环境集团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920.51亿元,净资产294.70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8.53亿元,净利润15.5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环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环境集团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袁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望丛东路9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水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64亿元,净资产1.97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汇锦水务公司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汇锦水务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和依据确定: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行业市场公允价格标准进行;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起草与签订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生效条件、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及销售产品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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