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
1.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A股非金融类、非科创板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并剔除财务报告未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等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企业、2023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次新股、近三年借壳上市和撤销ST的企业。
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A股3720家上市公司。
1.2 评选数量
不超过120家上市公司。
1.3 评选标准
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1.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与负面调整相结合的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打分,并进行负面调整后得出综合排名。
1.主成分分析
为使得评价结果在行业分类上更具准确性,今年继续沿用申万2021年11月发布的2021版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同时,为避免出现行业集中的问题,在根据不同行业特性分开进行主成分打分的基础之上,根据行业样本分布及行业样本财务特征做进一步合理化分组。
指标选取上,经营规模方面,总市值、净资产、营业总收入,并通过对数转换;盈利能力方面,“总资产现金回收率”替换“每股净资产”,“销售毛利率”替换“销售净利率”;偿债能力方面,“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替换“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创新能力方面,“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替换“无形资产增长率”。考虑到行业特性,对个别指标进行调整,形成不同组合进行分析。
组合一:涉及特色指标以外的行业(组合二、三之外)
除涉及特色指标的行业,其他行业使用通用指标。
组合二:社会服务、传媒/公用事业、环保、综合/交通运输/
此类行业存货较少,“应收账款周转率”替换“存货周转率”。
组合三:房地产/建筑装饰/医药生物/电子/计算机
此类行业重点关注有息债务,“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替换“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短期债务”替换“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表1: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评价指标
■
2.负面调整
负面调整项见表2。其中,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高管涉案、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表2:负面调整项
■
其中,高管相关负面调整项,主要涉及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相关负面新闻和违规处罚。
二、新质企业金牛奖
2.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剔除2023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次新股,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科创板488家上市公司。
2.2 评选数量
不超过50家科创板上市公司。
2.3 评选标准
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2.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与负面调整相结合的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打分,并进行负面调整后得出综合排名。
1.主成分分析
指标方面,参考A股上市公司评选的指标体系,减少盈利性指标,重点补充创新性指标。
表3:科创板上市公司创新评价指标
■
2.负面调整
负面调整项见表4。其中,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高管涉案、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表4:负面调整项
■
其中,高管相关负面调整项,主要涉及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相关负面新闻和违规处罚。
三、金牛小巨人奖
3.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北交所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本次评选经过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剔除条件包括:2022年12月31日后挂牌上市,属于金融行业、近三年存在非标审计意见、2023年末财报存在缺失或净资产为负。此外,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进一步剔除了2021-2023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低于1亿元的上市公司。筛选后最终入围样本共计154家。
3.2 评选数量
不超过20家北交所上市公司。
3.3 评选标准
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3.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初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打分。
1.主成分分析
指标方面,参考A股上市公司评选的指标体系进行调整,重点补充规模性指标。数据方面,采用2023年末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
表5:北交所上市公司评价指标
■
2.负面调整
负面调整项见表6。其中,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高管涉案、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表6:负面调整项
■
其中,高管相关负面调整项,主要涉及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相关负面新闻和违规处罚。
四、港股金牛奖
4.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港交所中资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本次评选经过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剔除条件包括:2023年1月31日后挂牌上市、属于金融行业、近三年存在非标审计意见、2023年末财报存在缺失或净资产为负。此外,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参照港股通的纳入条件“前十二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进一步剔除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日均总市值低于港币20亿元的上市公司。筛选后最终入围样本共计390家。
4.2 评选数量
不超过25家港交所中资股上市公司。
4.3 评选标准
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4.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初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打分。
1.主成分分析
指标方面,参考A股上市公司评选的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同时综合考虑数据可获得情况,加入人均指标反映人均价值创造能力。数据方面,除总市值采用2024年上半年末的数据外,其他数据均采用2023年末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
表7:港交所中资股上市公司评价指标
■
注:数据币种统一为港币
2.负面调整
其中,对于存在监管处罚、财务造假、高管涉案、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五、金牛卓越企业家奖
5.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市值在行业前5%且不低于500亿元(经专家综合评判部分经营表现优秀的公司可适当放宽市值要求)、企业居行业龙头地位、企业家个人在行业内具有相当话语权与影响力的A股上市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实控人。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参考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新质企业金牛奖、金牛小巨人奖评分结果,选取出200位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作为候选。
限制原则:
■ 参评人在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放宽到2023年6月30日前上任)。
■ 公司2021-2023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未出现D(不合格),其中,2023年考评结果不得低于B(良好)。
■ 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 参评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 参评人及所在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核实,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5.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3 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采取量化分析与专家推选相结合的方式。在模型量化分析的基础上,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组织各领域专家进行评选推荐,并参考上市公司最具投资价值奖、新质企业金牛奖、金牛小巨人奖评分结果,通过考察参评人在领导能力、行业影响、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不超过30位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
六、金牛企业家成就奖
6.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市值在行业前15%且不低于250亿元(经专家综合评判部分经营表现优秀的公司可适当放宽市值要求)、企业经营规模处于行业前列、各项指标居行业领先地位、企业家个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A股上市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实控人。候选名单筛选规则是: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参考最具投资价值奖、新质企业金牛奖、金牛小巨人奖评分结果,选取出20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控人。
限制原则:
■ 参评人在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放宽到2023年6月30日前上任)。
■ 公司2021-2023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未出现D(不合格),其中,2023年考评结果不得低于B(良好)。
■ 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 参评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公司参评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 参评人及所在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核实,上市公司金牛奖选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6.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6.3 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采取量化分析与专家推选相结合的方式。在模型量化分析的基础上,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组织各领域专家进行评选推荐,并参考上市公司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金牛新质企业奖、金牛小巨人奖评分结果,通过考察参评人在领导能力、行业影响、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不超过30位具有较大成就的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
七、金牛企业家创新奖
7.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经专家考量在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A股上市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实控人。候选名单筛选规则: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参考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金牛新质企业奖和金牛小巨人奖的评分结果,选取出200位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
限制原则:
■ 参评人在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放宽到2023年6月30日前上任)。
■ 公司2021-2023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未出现D(不合格),其中,2023年考评结果不得低于B(良好)。
■ 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 参评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 参评人及所在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核实,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7.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
7.3 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组织各地区分公司专家评选,参考上市公司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金牛新质企业奖、金牛小巨人奖评分结果,同时兼顾评选专家推选意见,通过考察参评对象在领导能力、行业影响、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不超过30位具有创新精神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八、金牛董秘奖
8.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按照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规则,参考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金牛新质企业奖、金牛小巨人奖评分结果,同时兼顾评选专家推选意见,选取出600位上市公司董秘。
限制原则:
■ 参评人在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适当放宽到2023年6月30日前上任)。
■ 公司2023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为A(优秀)、B(良好),2021-2022年度未出现D(不合格)。
■ 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 参评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 参评人及所在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8.2 评选数量
不超过150位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8.3 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大众投票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模型量化分析,挑选出得分前600名董秘;再通过大众投票的方式从中评选出不超过150位大众喜爱的上市公司董秘。主要考察信息披露、沟通能力以及专业能力三个方面。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有权剔除存在明显瑕疵的参评人,最终确定金牛董秘获选名单。
九、金信披奖
9.1 评选范围
以交易所信披评价为“A”“B”的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剔除财务报告未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等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企业、违规及ST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上市次新股、近三年借壳上市和撤销ST企业。
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A股4208家上市公司。
9.2 评选数量
不超过450家A股上市公司。
9.3 评选标准
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9.4 评选方法
1.负面调整
本次评价重点考虑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通过“中证智能财保”财报检校结果、财报审计意见、2023年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和监管问询函等多个维度,评选出在信息披露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
表8:中证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体系
■
2.负面调整
其中,对于存在监管处罚、财务造假、高管涉案、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组合一 | 组合二 | 组合三 |
规模 | (总市值)的对数 | | |
(净资产)的对数 | | |
(营业总收入)的对数 | | |
盈利能力 | 总资产现金回收率 | | |
销售毛利率 | | |
每股收益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 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 |
速动比率 | |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 货币资金/短期债务 |
资产管理能力 | 总资产周转率 | |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 |
存货周转率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成长能力 | 净资产收益率变动 | | |
营业总收入3年增长率 | | |
总资产3年增长率 | | |
创新能力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 |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 |
风险筛查指标 | 指标评分标准 | 扣分值 |
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 | 两职重合 | 0.1 |
独立董事人数及占比 | 独立董事小于三人或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 0.1 |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 |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超过90% | 0.1 |
管理层(整体)持股变化情况 | 近三年内整体出现减持情况 | 0.05 |
股票跌幅区间 | 各行业股价跌幅前十名(按申万行业) | 0.05 |
分红政策 | 上市以来未分红(不包括近3年上市公司) | 0.03 |
负面新闻(近3年) | 财务造假 | 剔除 |
高管涉案 | 剔除 |
股权冻结 | 剔除 |
重大事件 | 剔除 |
拖欠工资/大量离职 | 剔除 |
股权斗争 | 剔除 |
证监会行政处罚(近3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证监会立案调查(近3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证监会监管措施(近1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交易所公开谴责(近3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交易所公开批评(近1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其他机构处罚(近3年) | 公检法立案拘留 | 剔除 |
安全事故处罚 | 剔除 |
重大事件处罚(近3年) | 财务造假 | 剔除 |
高管操纵市场 | 剔除 |
高管内幕交易 | 剔除 |
债券负面(近3年) | 债券违约 | 剔除 |
降级≥2 | 剔除 |
行业负面(近1年) | 行业政策重大调整冲击 | 剔除 |
行业周期变化影响业绩持续 | 剔除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规模 | (年日均总市值)的对数 |
(营业总收入)的对数 |
盈利能力 | 净资产收益率 |
净资产现金回收率 |
销售净利率 |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速动比率 |
资产管理能力 | 总资产周转率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成长性能力 | 营业收入3年复合增长率 |
总资产3年复合增长率 |
创新能力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3年平均)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硕士以上员工数量占比 |
(发明专利数量)的对数 |
(专利总数量)的对数 |
风险筛查指标 | 指标评分标准 | 扣分值 |
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 | 两职重合 | 0.1 |
独立董事人数及占比 | 独立董事小于三人或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 0.1 |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 |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超过90% | 0.1 |
管理层(整体)持股变化情况 | 近三年内整体出现减持情况 | 0.05 |
股价区间跌幅 | 各行业股价跌幅前十名(按申万行业) | 0.05 |
分红政策 | 上市以来未分红(不包括近三年上市公司) | 0.03 |
负面新闻(近3年) | 财务造假 | 剔除 |
高管涉案 | 剔除 |
股权冻结 | 剔除 |
重大负面事件 | 剔除 |
拖欠工资/大量离职 | 剔除 |
股权斗争 | 剔除 |
被告侵权 | -0.5 |
证监会行政处罚(近3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证监会立案调查(近3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证监会监管措施(近1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交易所公开谴责(近3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交易所公开批评(近1年) | 公司 | -0.5 |
高管 | -0.5 |
其他机构处罚(近3年) | 公检法立案拘留 | 剔除 |
安全事故处罚 | 剔除 |
重大事件处罚(近3年) | 财务造假 | 剔除 |
高管操纵市场 | 剔除 |
高管内幕交易 | 剔除 |
债券负面(近3年) | 债券违约 | 剔除 |
降级≥2 | 剔除 |
行业负面(近1年) | 行业政策重大调整冲击 | 剔除 |
行业周期变化影响业绩持续 | 剔除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规模 | (总市值)的对数 |
(净资产)的对数 |
(营业总收入)的对数 |
盈利能力 | 净资产收益率 |
净资产现金回收率 |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速动比率 |
资产管理能力 | 总资产周转率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成长性能力 | 营业总收入2年复合增长率 |
资产总计2年复合增长率 |
创新能力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2年平均比例 |
研发支出占净资产2年平均比例 |
风险筛查指标 | 指标评分标准 | 扣分值 |
负面新闻(近3年) | 财务造假 | 剔除 |
高管涉案 | 剔除 |
股权冻结 | 剔除 |
重大负面事件 | 剔除 |
拖欠工资/大量离职 | 剔除 |
股权斗争 | 剔除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规模 | (总市值)的对数 |
(净资产)的对数 |
(营业总收入)的对数 |
盈利能力 | 净资产收益率 |
净资产现金回收率 |
销售净利率 |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速动比率 |
资产管理能力 | 总资产周转率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成长性能力 | 营业总收入3年复合增长率 |
资产总计3年复合增长率 |
创新能力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 |
研发支出占净资产 |
人均创收 |
人均创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财保”检校评分 | 检校定期报告评分 |
检校非定期报告评分 |
财报审计意见 | 否定意见 |
无法表示意见 |
保留意见 |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 | 信息披露公平性 |
信息披露有效性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
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 |
信息披露工作其他内容 |
监管问询函 | 信息披露相关问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