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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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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25.2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98%。主要系工业物联网产品及企业网络产品增长所致。其中,工业物联网产品实现收入21,981.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43%;企业网络产品实现收入5,488.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4.48%;数字配电网产品实现收入9,360.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2%;智能售货控制系统产品实现收入1,956.0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4.64%;技术服务及其他实现收入2,038.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43%。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6.63元/股调整至16.46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8、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601,5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按如下公式调整: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6.63-0.17=16.46元/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8.22-0.17=18.05元/股。

  本次调整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8、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0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

  除上述原因外,公司2023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当期对应限制性股票合计266,924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以上共计279,944股,不得归属,由公司统一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80,574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5.032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257.2516万股的1.13%。

  3、授予价格:18.05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23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期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2023-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5元/股调整至18.22元/股,授予数量由59.6000万股调整至83.44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032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2023年4月11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4月1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0320万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0320万股。

  三、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3年4月11日;

  2、归属人数:23人;

  3、归属数量:25.0320万股;

  4、归属价格(调整后):18.0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调整后的数据。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2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5.0320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映翰通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治理要求,公司拟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

  至2024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联 系 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基于对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601,5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6.63元/股调整至16.46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事俞映君女士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0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

  除上述原因外,公司2023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当期对应限制性股票合计266,924股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

  以上共计279,944股,不得归属,由公司统一作废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俞映君女士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032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治理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映翰通嘉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两年,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银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79,944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032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映翰通嘉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两年,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映翰通嘉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嘉兴映翰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20.8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映翰通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两年,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担保。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映翰通嘉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瑞丰街318号

  3、法定代表人:李红雨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通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配件、电力设备及配件、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的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

  6、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4年9月30日,嘉兴映翰通资产总额为29,781.95万元,净资产为11,654.03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0,033.94万元,净利润为1,603.7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嘉兴映翰通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其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7,207,967.80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4日(星期一)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 至11月0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xxxx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04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4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李红雨女士、董事会秘书李烨华女士、财务总监俞映君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04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至11月0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hand@inha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4170010-8020

  邮箱:inhand@inha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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