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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组成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卫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雪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卫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雪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4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长运”)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有效期1年,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借款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彤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熙商贸”)拟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彤熙商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由于担保对象彤熙商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4年11月12日(周二)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股东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24-04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2日(周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4年10月25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周一)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2.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周二)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周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4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彤熙商贸系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长运”)、全资子公司四川彤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熙商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就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事项一:富临长运拟向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有效期1年,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借款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事项二:彤熙商贸拟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彤熙商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担保对象彤熙商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 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9月12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29栋

  法定代表人:蒲俊宇

  注册资本:16,004.0879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日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棋牌室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代驾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99.9699%,李科持股 0.0130%,陈飞持股 0.0107%,冯大刚持股 0.0042%,余波持股 0.0022%。

  与公司存在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信用评级:无外部信用评级

  富临长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的名称: 四川彤熙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19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红花巷99号1栋2楼1号

  法定代表人:高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新车销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池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二手车经销;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信用评级:无外部信用评级

  彤熙商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富临长运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应主合同为“授信额度协议”,授信有效期1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最晚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彤熙商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应主合同为“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合同期限为5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延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银行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与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银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正式签署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针对担保事项一:公司作为富临长运的控股股东(持股99.97%),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现金流状况和履约能力,且富临长运其他股东不参与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本次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未设置反担保具有合理性。本次担保有利于富临长运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针对担保事项二:彤熙商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管理风险和现金流状况,且其资产、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故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该司现阶段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5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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