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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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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回购股份方案简介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纪金树先生《关于提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转换已发行的可转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已发行的可转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拟回购数量为625万股至1,250万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和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二、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一)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背景

  2024年9月24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协商,创设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10月18日,上述三方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支持、提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与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对接,拓宽股票回购资金来源,稳定、提升公司价值。

  (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2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及期限:公司向乙方申请借款金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借款期限12个月。

  2、借款用途: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公司应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在贷款全部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现金和对外转账。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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