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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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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6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11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6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6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及原因

  ■

  除上述修订外,《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6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4年11月6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荆怡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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