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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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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列表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

  2、利润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225,055,465股股份,占雪峰科技现有股份总数的21.00%。本次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2024年8月,公司子公司广东宏大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防务科技”)通过公开竞拍交易方式取得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红光”)46%股权,成交价格为23,436.98万元。宏大防务科技对江苏红光的持股比例由54%增至100%,江苏红光为宏大防务科技全资子公司。

  3、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工业炸药许可产能4.7吨,公司产能提升至58万吨,具体产能变动情况如下:

  (1)2024年7月,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生化工”)合并两条炸药生产线获得工信部奖励2,000吨炸药产能。

  (2)2024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以自有资金15,300万元收购了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盛世普天”)51%股权。盛世普天为宏大工程控股子公司,现拥有炸药产能4.5万吨,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合并炸药产能提升至58万吨。

  4、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5.8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4元/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8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0.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2,932,4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

  5、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内使用28,314.84万元用于购置施工设备。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20,143.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6,123.92万元(含利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计划地投资于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晓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晓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轮值总经理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轮值总经理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7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11: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7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结合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农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无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0月19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加入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7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好太太、实丰文化等,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敏,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任司农事务所部门经理,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豪威,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12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6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80万元,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0万元。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司农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司农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司农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司农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8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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