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10,135.600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6.7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三季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77%。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中期分红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分红预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中期分红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06.1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135.600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6.7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三季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77%。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预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