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大会决议自 2024年9月18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年9月19日。
本基金自2024年9月20日(含)至2024年10月11日(含)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0月21日在指定网站上刊登了《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并在指定报刊上登载了《中加聚优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10月21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4,558,257.87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10月23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核心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加核心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中加核心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9月24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2024年10月22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9,000元,合计16,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核心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核心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核心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