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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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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10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招商基金蛇口租赁住房REIT,上市交易代码:180502。

  截至2024年10月22日,本次上市交易无限售安排的份额为135,850,000.00份。本基金上市首日以2.727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本基金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mfchina.com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招商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0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10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4年10月25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4年10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10月2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关于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招商基金蛇口租赁住房REIT”)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0月23日起,本公司选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招商基金蛇口租赁住房REIT(180502)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关于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做市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3 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自2024年10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为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502)提供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招商招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

  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0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10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4年10月25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4年10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10月2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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