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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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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5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十届临时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充实股票回购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股票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24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现依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公司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决定将股票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同时,批准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5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335.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6%,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25元/股,最低价为6.73元/股,均价为7.2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1.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一)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背景

  2024年9月24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协商,创设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10月18日,上述三方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支持、提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与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对接,拓宽股票回购资金来源,稳定、提升公司价值。

  (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于10月20日签署《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资金可分批提取使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三、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1亿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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