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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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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24-31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85,900,899.20元,较期初减少64.58%,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560,539,385.16元,较期初增加38.76%,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243,786.80元,较期初增加47.57%,主要是期末应收租金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153,543.83元,较期初减少58.02%,主要是期末应收销售款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9,693.15元,较期初减少99.99%,主要是期初国债逆回购本期收回所致。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2,815,000.00元,较期初增加70.09%,主要是本期增加投资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1,060,695.52元,较期初减少78.72%,主要是本期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757,011,917.85元,期初为0.00元,主要是本期购买定期存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5,483,151.71元,较期初增加84.67%,主要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8,779,425.00元,较期初增加79.67%,主要是期末应上缴的税款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42,401,243.78元,较同期增加43.24%,主要是本期股份支付费用分摊计入销售费用所致。

  12.其他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742,175.26元,较同期增加342.05%,主要是本期收到各项政府补贴所致。

  13.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4,700,655.22元,较同期增加458.37%,主要是国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到期,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6,692,098.80元,较同期增加701.86%,主要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本期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所致。

  15.营业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71,180,794.87元,较同期减少30.85%,主要是本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费用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2,473,627.04元,较同期增加212.47%,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61,279.56元,较同期增加116.03%,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18.少数股东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58,854.04元,较同期减少66.5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屈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屈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29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24年10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10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30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证券投资额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32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增加投资金额: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即任一时点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投资额度进行投资理财(其中用于证券投资的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3-71)。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7,000万元证券投资额度(任一时点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三)增加的投资额度

  本次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任一时点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证券投资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

  3.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4.公司管理层及投资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公司审监法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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