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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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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莫翊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5人、代表股份174,554,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62,77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12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1,781,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0%。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莫翊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9,912,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40,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7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莫翊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2 关于选举林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9,982,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10,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015%。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林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3 关于选举陈东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72,661,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5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89,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378%。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东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4 关于选举杨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同意170,071,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2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9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546%。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杨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5 关于选举沈忆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72,660,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88,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306%。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沈忆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1.06 关于选举吴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72,661,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89,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408%。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吴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李卫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72,660,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88,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304%。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李卫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郑慕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72,660,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88,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304%。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郑慕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温日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72,65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81,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871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温日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前述选举结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莫翊斌先生、林敏先生、陈东屏先生、杨晓先生、沈忆勇先生、吴辉先生、李卫宁先生、郑慕强先生、温日光先生等九人组成(其中沈忆勇先生、吴辉先生为外部董事,李卫宁先生、郑慕强先生、温日光先生为独立董事),自2024年10月18日起,任期三年。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陈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72,674,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02,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44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晓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02 关于选举许闻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9,993,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21,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949%。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许闻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前述选举结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陈晓文先生、许闻女士、陈奕怀先生等三人组成(其中陈奕怀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24年10月18日起,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飏、张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拟任董事、监事、董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3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选举莫翊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二、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林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东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四、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陈东屏先生、杨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分别表决,均以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五、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余俊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拟聘任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如下意见:第十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六、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郑创文先生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七、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提议由莫翊斌、林敏、陈东屏、李卫宁、吴辉等五人组成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莫翊斌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八、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提议由李卫宁、沈忆勇、吴辉、郑慕强、温日光等五人组成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卫宁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九、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提议由温日光、莫翊斌、李卫宁、郑慕强等四人组成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温日光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附:公司董事长及其他人员简历

  莫翊斌先生  1968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程师、制造部主管、制造部经理;1998年至2016年3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总经理;2005年获得汕头市十佳“青年科技带头人”荣誉称号、2006年获得汕头市“劳动模范”称号、2008年获得汕头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015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5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莫翊斌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莫翊斌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林敏先生  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工程师、营业代表、区域经理、市场部经理;2016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显示器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10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敏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陈东屏先生  1968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证券部经理;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东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东屏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杨晓先生  1976年出生,硕士学位,助理经济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程师、营业代表、项目经理、区域经理。2013年12月起担任汕头高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汕头高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晓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晓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余俊标先生 1971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职员、技术部职员,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资讯管理专责;2008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经理;2015年1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2008年4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7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22年9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先进个人,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为重点企业信息报送先进个人。现任汕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协会理事、汕头市应急管理协会理事、汕头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理事、汕头市知识产权协会理事,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职工监事,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汕头超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余俊标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余俊标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郑创文先生 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财经部职员、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管理专责、证劵主管,2008年1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事务代表,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部副经理,2015年1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部经理;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事务代表、证劵部经理。

  郑创文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郑创文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监事候选人,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陈晓文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附: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晓文先生  1974年出生,大专毕业,会计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综合统计,团委副书记、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主席;2018年9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2019年7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2020年5月起兼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陈晓文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晓文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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