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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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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83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执行过户完成暨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业绩承诺方裴道兵持有的公司3,557,721股股份已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一、业绩补偿诉讼基本情况

  2022年6月,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行文旅”)及裴道兵未履行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和现金分红返还义务为由,向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伍家区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年7月,公司收到伍家区法院发来的《民事反诉状》《传票》相关法律文书,上述案件被告裴道兵针对公司提出的要求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相关诉讼提起反诉;2023年4月,公司收到伍家区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道行文旅及裴道兵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40%进行补偿。因不服伍家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及裴道兵均于2023年4月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2024年1月,公司收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改判道行文旅及裴道兵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100%进行补偿;2024年6月,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驳回裴道兵的再审申请。因该诉讼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伍家区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于2024年6月收到伍家区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4年7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裴道兵关于2021年业绩补偿诉讼的检查监督申请。《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6月13日、2022年7月27日、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062、2023-021、2023-039、2023-043、2024-001、2024-045、2024-059)。

  二、业绩补偿诉讼执行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裴道兵持有的3,557,721股股份已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将对公司本期或者期后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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