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0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的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绒矿业”)于2024年10月17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许可证主要内容
证号:C1000002024105218000723
采矿权人: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雅江县粮食局步行街二期二幢502
矿山名称: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雅江县木绒锂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锂矿、铌、钽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矿区面积:0.5978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贰拾肆年,自2024年9月5日至2048年9月5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四川省雅江县木绒矿区锂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木绒锂矿累计查明的矿石资源量6,109.5万吨,氧化锂98.96万吨,是亚洲迄今探明规模最大的硬岩型单体锂矿,平均品位达到1.62%,是四川地区锂矿品位最高的矿山之一。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惠绒矿业52.20%股权。本次惠绒矿业取得采矿许可证,标志着公司锂矿资源供应保障能力迎来重大突破,为实现“以锂为世界能源可持续发展作贡献”这一宏伟愿景增添新动力。公司作为领先的锂盐生产企业,高度重视锂矿资源的布局,并拥有专业的矿山开发建设团队,积累了成功开发四川高海拔地区的奥伊诺矿山和非洲津巴布韦萨比星矿山的的宝贵经验。后续公司将充分发挥锂矿开发建设的优势,积极推进木绒锂矿项目的开发建设,尽快实现锂矿资源的大幅度增量供给,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惠绒矿业尚需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井巷建设等系列工作后方可在该采矿许可证范围内进行采矿生产,本次惠绒矿业取得采矿许可证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0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2024年10月1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5亿元。
致远锂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本次为致远锂业提供1.5亿元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107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致远锂业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99,6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霍立明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氯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氢氧化锂、无水硫酸钠、锂渣;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致远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致远锂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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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致远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兴业银行依据主合同约定为致远锂业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致远锂业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兴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兴业银行对致远锂业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致远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327,658.4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