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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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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4-050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对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已经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本次诉讼主要涉及南昌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昌仲裁委”)作出的(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裁决书》是否存在撤销的事由。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4)赣01民特159号),南昌中院于近期受理了申请人雪松信托向南昌中院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申请撤销南昌仲裁委于2024年7月16日作出的(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裁决书;

  2.本案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本次诉讼背景情况

  公司于201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雪松信托等单位持有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100%股权,雪松信托为主要交易对手方。2016年1月13日,雪松信托与公司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盛证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金额不足业绩承诺金额之补偿事宜作出约定。2022年4月,公司就与雪松信托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一事向南昌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案号:[2022]洪仲案受字第023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7月13日、2022年9月14日、2022年11月25日、2023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南昌仲裁委送达的《裁决书》(案号:(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南昌仲裁委裁决雪松信托以1元的总价格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311,734,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并向公司履行支付相应现金补偿等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历年来未单独披露的仍未决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取决于诉讼裁定的结果。

  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并全力推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及时就诉讼等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南昌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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