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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系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55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砼磊高新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砼磊高新近日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巴南支行”)签订《银行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与三峡银行巴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砼磊高新与三峡银行巴南支行之间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4,0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砼磊高新少数股东签署了《担保责任分担确认书》,按照相应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砼磊高新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砼磊高新委派了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主营业务,保障持续、稳健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8.3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新材”)股票价格于2024年10月14日、10月15日和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4日、10月15日和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10月14日、10月15日和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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