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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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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卢沛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正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周威为公司董事,所持表决权股票58,680股,周威先生未作为参会股东登记,议案由参会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亚威、赵若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  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2.83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系因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软件集团”)与公司客户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宁华”)间因英伟达H800 GPU模组交易纠纷引发的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为尽快解决相关纠纷,公司于近日与浪潮软件集团、济宁宁华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本案《民事调解书》,浪潮软件集团确认超讯通信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案已调解结案。本次涉诉案件达成调解,将有助于公司子公司超讯数字股权及超讯设备名下不动产及时解除冻结,有利于上市公司银行融资额度的释放,为后续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有效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案目前正处于调解结案阶段,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讯通信”)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于2024年8月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浪潮软件集团与公司客户济宁宁华间因英伟达H800 GPU模组交易纠纷向公司及超讯设备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浪潮软件集团、济宁宁华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超讯设备于2024年12月14日前向济宁宁华退还超讯设备与济宁宁华于 2023年12月签订的销售合同项下未供货的货款本金1.74亿元。济宁宁华在收到超讯设备退款后三日内将上述1.74亿元款项全额支付给浪潮软件集团作为退回浪潮软件集团与济宁宁华于2023年12月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项下的预付款。浪潮软件集团确认超讯通信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2、浪潮软件集团放弃对超讯设备、济宁宁华在本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的其他诉讼主张。

  3、各方确认本案只处理上述两份合同的货款本金的退还,济宁宁华确认其与超讯设备之间的销售合同的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处理。浪潮软件集团确认其与济宁宁华之间的产品采购合同的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处理。

  4、浪潮软件集团同意自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五日内向财产保全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持有的超讯数字全部股权的冻结,并同意在超讯设备向济宁宁华付清本调解协议第1条约定的1.74亿元款项后,五日内向财产保全法院申请解除对超讯设备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查封等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5、本案案件受理费1,457,500元(减半收取为728,750元)及保全费5,000元均由浪潮软件集团负担。

  三、本次诉讼调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各方达成调解,浪潮软件集团确认超讯通信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放弃对子公司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主张,将有助于公司子公司超讯数字股权及超讯设备名下不动产及时解除冻结,有利于上市公司银行融资额度的释放,为后续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有效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案目前正处于调解结案阶段,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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