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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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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58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投资”)持有公司167,0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6%;本次解质押股份27,875,456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6.68%,占公司总股本6.97%。

  ●  本次解除质押后,葫芦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61,456,000股,占葫芦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20.03%,占公司总股本15.36%。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本次解质押股份如后续用于质押,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5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非上市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63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西维威生产经营的需要,广西维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范围内,具体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5,000 万元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提供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15亿元的贷款融资额度,在上述总额度内,公司、子公司分别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可相互调剂,公司、子公司分别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可相互调剂,如在年中有新增合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借款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此次为广西维威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相关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9QU56F

  注册地点: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韦天宝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88,611.47万元,净资产21,926.10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3,334.06 万元,净利润28.70 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01,830.58万元,净资产25,055.3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239.69万元,净利润3,129.23万元。

  (二)广西维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期限: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的主债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广西维威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广西维威稳健发展,并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广西维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2,629.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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