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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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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其中,马知方、蒋苏德、倪宣明、田景岩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叶福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子公司签署“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相关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拟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相关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万邦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30日

  至2024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万邦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0月28日16: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内

  联系人:叶卓强、葛育兰

  联系电话:(0578)8818980

  传真号码:(0578)8818019

  联系邮箱:yzm@yzmgf.com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拟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云中马“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

  ●  投资项目概况及投资金额:项目一期建设新兴镇工业区块产业基地,总投资人民币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0亿元,建设年产16.5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和1.5万吨涤纶DTY丝产业基地项目;项目二期拟规划在赤寿区块约500亩土地建设“时尚新材料”产业基地。本次签署相关协议系就本项目一期建设事项达成相关约定。

  ●  本次签署的相关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本项目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系公司根据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需要以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但受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及相关政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2、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人才储备、经营管理、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导致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本次投资建设将会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以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

  6、本协议中提及的有关投资金额等是基于目前情况结合市场环境拟定的初步规划,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云中马“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拟与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云中马“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招商协议》(以下简称“《招商协议》”)。本项目一期建设新兴镇工业区块产业基地,总投资人民币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0亿元,建设年产16.5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和1.5万吨涤纶DTY丝产业基地项目;本项目二期拟规划在赤寿工业区块约500亩土地建设“时尚新材料”产业基地。本次签署《云中马“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招商协议》系就本项目一期建设事项达成相关约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相关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及执行《招商协议》及与本项目事项实施相关的法律文书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事宜。本次对外投资及协议签署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相关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本方单位

  1、名称: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MAE2ACE86U

  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与公司关系说明: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对方单位

  1、名称: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MA2HK7EM3X

  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与公司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乙方拟在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云中马“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项目一期建设新兴镇工业区块产业基地,总投资人民币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0亿元,建设年产16.5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和1.5万吨涤纶DTY丝产业基地项目。项目二期拟规划在赤寿工业区块约500亩土地建设“时尚新材料”产业基地,供地具体时间、位置和项目控制性指标另行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项目一期各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1、乙方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坐落于新兴镇工业区块约415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地块内的项目控制性指标以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确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土地用途或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2、项目开竣工及投产要求:2025年12月8日前开工,2029年12月8日前竣工,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应补充合同为准。

  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平整土地和通电、通路、通水、通气至乙方红线范围。

  4、甲乙双方及各自工作人员均不得对任何人或第三方泄漏本重大事项,但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要求依法进行信息披露的除外。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7、本协议因战争、灾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8、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乙方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后生效。若需经乙方董事会审议的,自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若需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乙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目的:本项目致力于依托云中马的品牌优势、研发优势、人才优势和规模优势,在开发区建设一个“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的革基布产业链现代智能制造基地,从而进一步推动云中马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为开发区绿色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和引领示范作用,并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实现云中马从革基布坯布织造到革基布生产全产业链布局,从而进一步巩固云中马在国内外本行业中的革基布龙头企业地位。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本项目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系公司根据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需要以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但受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及相关政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2、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人才储备、经营管理、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导致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本次投资建设将会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以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

  6、本协议中提及的有关投资金额等是基于目前情况结合市场环境拟定的初步规划,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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